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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出击 南方电网广东汕头供电局法企联手消除线下违法树木安全隐患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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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头条新闻广东汕头6月17日讯(通讯员  杨馥因)2019年6月3日,南方电网广东汕头供电局根据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执行法官、当地村委会、街道办及派出所同志的协同下,代为履行判决,对林某种植在高压线下的树木进行了强制修剪,安全隐患得到成功消除,这是汕头市首例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排除高压线下违法树木妨碍并成功执行的案件。

案情

高压线下违规种树 供电公司状告村民

2018年8月,汕头供电局输电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巡线工作时发现林某在110千伏达保下种植高杆植物,树木对导线的距离已低于安全距离,线路的安全运行存在威胁。经采取口头劝说、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律师函等多种措施,林某仍拒不修剪,甚至设置铁门等阻挠供电局工作人员进行巡视、修剪工作,隐患迟迟未能得到消除。

为防范社会人员触电事故,有效打击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形成震慑、警示作用,汕头供电局于2019年3月4日向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林某立即停止侵权,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予以修剪清理,且今后定期进行修剪,确保符合安全距离。

4月25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供电局架设的110千伏达保线电力线路合法,所建设的电力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危害该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及时消除隐患 确保供电可靠安全

判决生效后,林某经多次劝告仍然拒不修剪,对其树木危及线路安全置之不理。针对林某的恶劣情形,5月28日,供电局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并积极向法院阐明紧迫性。法院在了解情况后,特事特办,于受理当天向林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否则将于6月3日依法强制执行。

6月3日,林某仍不自行履行法院判决,考虑到树木与线路的距离远低于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为了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确保高考供电可靠安全,供电局与法院沟通后,协同当地村委会及派出所,主动替被执行人林某承担履行判决书义务,对低于安全距离的树木进行了强制修剪,消除了安全隐患。

电力设施保护法律知识

《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高杆植物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依法及时排除障碍,拒不排除的,可以由供电设施产权人依法予以修剪或者砍伐,并不予补偿。

责任编辑:周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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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00 2019-03-16 加入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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