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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大电网资源配置优势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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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年3月19日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能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治理环境污染、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特别是新能源增长迅猛。2017年年底,我国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4亿千瓦、1.6亿千瓦和1.3亿千瓦,均为全球最大规模。目前,山西新能源装机达到1504万千瓦(风电881.43万千瓦、光伏623.22万千瓦),预计“十三五”末将达到2800万千瓦。清洁能源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较大的消纳压力。近年来,弃风、弃光、弃水“三弃”问题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解决清洁能源“三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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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 刘宏新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宏新认为,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统筹消纳清洁能源,减少部分地区清洁能源放空、部分地区煤电机组大负荷运转的现象,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有利于各交易品种的协调配合,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共享备用容量,减少清洁能源特别是新能源出力不稳定给电网安全造成的影响,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同时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解决清洁能源与常规电源之间的利益补偿问题、清洁能源送端与受端省份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调动市场各方参与清洁能源供需平衡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区域间优势互补互用、市场相互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刘宏新建议首先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于大电网、构建大市场,完善市场运营规则,逐步减少发用电计划约束,放开电力用户购电选择权,扩大现货市场交易规模,扩大清洁能源与省外火电的发电权交易规模和清洁能源替代省内燃煤自备电厂的规模;建立能够有效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的合同机制、交易机制、补偿机制和电价机制等,激励送受端省份积极参与市场平衡,多发多用清洁能源。其次,推动网源协调发展,同步规划、核准、建设电源和配套电网工程,启动建设蒙西—晋中—晋东南—长沙、晋东南—菏泽—临沂交流和晋中—浙江直流等一批确保大电网安全和清洁能源基地电力外送的特高压工程,尽快核准建设蒙西—晋北—天津南、榆横—晋中—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配套电源项目,提高大电网利用效率,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第三,进一步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重污染地区的煤电项目,大力压减东部煤电产能,通过受入中西部清洁能源解决新增和替代电力需求。最后加快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建立健全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抽蓄电站的调节作用,用市场手段增强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系统调节能力。(信息来源:国家电网报 记者 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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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头条92

电头条92

705 2018-03-19 加入 中国

(这个人懒得留下签名)